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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來源:jryyw.net.cn | 發(fā)布時間:2019年06月18日
很多食品是允許分裝的,譬如大米、雜糧等等。這么一來,就有一個問題,如何來標分裝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是按食品原本的生產日期還是分裝日期?下面,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公司就來解答一下大家的疑惑。
關于分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識,你知道多少?
很多分裝產品標簽上標注的保質期,都是自分裝日期開始計算的日期。這也是筆者一直沒有徹底搞明白的問題,譬如產品C,如果產品標準規(guī)定保質期一年,分裝企業(yè)分裝后仍然標注保質期一年,那豈不是人為的延長了產品的保質期?
我們現在以產品P舉例說明:B公司從A公司采購了產品P(產品P的生產日期為2018年3月1日,保質期至2019年3月1日),B公司分裝日期為2019年2月1日,B公司產品標簽上應該標注為“保質期至2020年2月1日”呢,還是標注為“保質期至2019年3月1日”?
《衛(wèi)生部關于食品分裝加工及分裝食品監(jiān)督管理有關問題的批復(衛(wèi)監(jiān)督發(fā)〔2004〕310號)》第二條規(guī)定:“單純性分裝或添加少量其他成分后分裝的定型包裝食品的生產日期按分裝日期標注;產品保質日期應按被分裝食品的原保質日期標注,若添加成分的保質日期比被分裝食品的保質日期短,則產品保質日期按添加成分的原保質日期標注。”
如果按照這一條規(guī)定,則P產品標簽上應標為“保質期至2019年3月1日”,而不是“保質期至2020年2月1日”。如果按照這個文件執(zhí)行,則很多分裝企業(yè)的產品標簽都不合格。
以上就是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公司跟大家做的相關分享,希望本篇文章對解決大家的疑惑有所幫助。大家如果有其他關于云南食品生產許可證代辦或食品安全的相關疑問,歡迎訪問 昆明尊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官網。